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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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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是某校大三本科学生,学校以实习为名,安排他们进入一家快递分拣包裹,且不参加者扣1000元押金。小张认为学校安排实习与自己专业无关,侵犯其教育权,遂和同学们商议,像学校的主管教育部分反应申诉,学校以其违反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为由,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开除小张学籍,并通知其父母来校,向他们宣读了处理决定,并劝其尽快将小张领回家。(1)学校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该学校处理程序有哪些不妥?(2)小张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权利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