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查试题
>
2×19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卖方兼承租人)以货币资金 40 000 000 元的价格向乙公司(买方兼出租人)出售一栋建筑物,交易前该建筑物的账面原值是 24 000 000 元,累计折旧是 4 000 000 元。该建筑物在销售当日的公允价值为 36 000 000 元。与此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取得了该建筑物 18 年的使用权(全部剩余使用年限为 40 年),年租金为 2 400 000 元,于每年年末支付。 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甲公司转让建筑物符合《CAS14 收入》中关于销售成立的条件。甲、乙公司均确定租赁内含年利率为 4.5%。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本题计算结果保留整数。(P/A,4.5%,18)=12.16。 要求: (1)编制甲公司 2×19 年 1 月 1 日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 2×19 年 12 月 31 日支付租金和确认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3)编制乙公司 2×19 年 1 月 1 日的会计分录; (4)编制乙公司 2×19 年 12 月 31 日收取租金和确认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