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6日16时40分,北京铁路局张家口车务段张家口南站货场多经“宏远班组”一名叉车司机驾驶叉车装载遮挡视线的超大货件,在货场安全通道左侧高速逆行,将正在站台作业的一名车号员撞轧,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责任死亡事故。该叉车司机违反了:( )。
A.《铁路装卸作业你准小型叉车作业标准》 (TB 1936. 687)。叉车作业在货场右侧行驶规定。 B.叉车作业在货场中间行驶。行驶速度不超过20至25 km/h;视线不良时,速度+超过3 km/h” C.行驶速度不超过10至15 km/h;视线不良时,速度+超过3 km/h” D.搬运大体积货物,货物遮挡邦驶员视线时,叉车位倒车低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