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期延误的共同延误里,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应依据()原则。
A.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 B.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C.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得不到经济补偿 D.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E.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