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类型:模拟试题
作答时间:120分钟
已答人数:1029
试卷答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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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权利要求1不变,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B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扩大了保护范围,但并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C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D为消除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将原产品类权利要求1修改为方法类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A对发明专利可以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B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制作专利权评价报告
C专利权评价报告只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
D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B专利权授予公告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权失效的除外
C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应当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D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以前发生的专利申请权转移、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事项均属于专利登记簿登记的内容
A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该分案申请作新申请处理
B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该分案申请作结案处理
C分案申请成立与否取决于其内容是否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
D分案申请不成立,该分案申请将被驳回
A乙未在口头审理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答复,且未参加口头审理,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B甲提交了回执,但未参加口头审理
C乙主动撤回了其无效宣告请求,并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尚不能作出审查决定
D乙在口头审理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表示不参加口头审理
A2028年4月7日
B2028年4月10日
C2029年11月27日
D2030年6月18日
A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附加检索费的,则国际检索单位仅对该国际申请权利要求中首先提到的发明部分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B该申请提出国际初审的,国际初审单位对于没有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权利要求也需进行国际初步审查
C由于申请人未按国际单位的要求缴纳附加检索费或附加审查费,而导致该PCT申请部分权利要求未经国际检索或国际初步审查时,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要求将所述部分作为审查基础的,专利审查部门认为国际检索单位或者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发明单一性的判断正确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缴纳单一性恢复费
D在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专利审查部门经审查认定申请人提出的作为审查基础的申请文件中要求保护的主题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但是与国际单位所作出的结论不一致的,则应当对所有要求保护的主题进行审查
A任何强制许可的实施只能为了供应国内市场,不能出口
B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C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自行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A产品包括特征a、b、c、f,其中特征f是记载在甲公司专利说明书中的特征
B产品包括特征b、c、d、e四个技术特征
C产品包括特征a、b’、c,其中b’与b是等同的技术特征
D产品包括特征a、b、c、d、g,其中特征g是没有记载在甲公司专利说明书中的特征
A专利权人可以在对侵权行为请求处理前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保全证据
B申请人在起诉前申请保全证据的,必须提供担保
C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
D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A2009年6月30日
B2009年7月1日
C2010年6月30日
D2010年7月1日
A未经许可在产品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B在产品说明书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专利技术
C变造专利证书
D购买并使用假冒专利产品
A2012年3月25日
B2012年4月7日
C2012年5月6日
D2012年5月8日
A同一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B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C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D若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还包括了不同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发明,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和该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A甲申请只需摘要中记载了乙申请权利要求书内容即可构成乙申请的抵触申请
B甲申请可以是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
C甲申请可作为评价乙申请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D甲申请的申请人必须与乙申请的申请人不同
A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构成了发明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B由于申请人相同,因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构成发明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C由于两件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不同,因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破坏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D在李某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下,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A该条第一款所述“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中的“法律”,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法规
B只要发明创造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使用违反了法律,则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就属于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C如果一项在美国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从中国获取的某畜禽遗传资源,该遗传资源属于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遗传资源,但发明人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该项发明向中国申请专利时不能授予专利权
D如果某专利申请说明书包含了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但该申请的权利要求中未请求保护该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则该专利申请不违反《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A归蓝天公司所有
B归甲某所有
C归绿水公司所有
D归蓝天公司和绿水公司共同所有
A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权利要求1的类型由方法修改为产品
B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增加了一项从属权利要求
C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权利要求1中的一个技术特征删除
D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说明书中相应技术方案的特征补入到权利要求1中
A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
B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
C审查决定的结论已于2011年7月10日当庭宣布
D专利复审委员会已于2011年7月18日发出书面审查决定
A赵某于2018年4月16日(周一)通过中国邮政EMS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寄交意见陈述书,增加了无效宣告的理由和证据
B针对专利权人随后对权利要求作出的进一步限缩性修改,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赵某于2018年5月18日提交意见陈述书,但未提交新的证据,仅增加理由具体说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出版物A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仍不具备创造性
C口头审理于2018年6月20日举行,赵某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的上述日文期刊出版物A的公证文书
D口头审理于2018年6月20日举行,赵某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的上述美国专利文献B的中文译文
A在复审程序中,除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外,合议组发现审查文本中存在其他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可以依职权对与之相关的理由及其证据进行审查
B在复审程序中,合议组只能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
C在合议审查中,合议组可以补充相应的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
D为了保证授权专利的质量,合议组可以引入新的对比文件,并告知申请人对此陈述意见
A王某的复审请求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B王某可以请求延长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
C在复审程序中,王某不得请求延长答复审查意见的期限
D王某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A复审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B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C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D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者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A提出复审请求
B答复复审通知书
C参加口头审理
D在复审程序中的任意时间
A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属于可以请求优先审查的情形之一
B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C申请人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必须提交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的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现有技术材料
D对于优先审查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在审查意见通知书发文日起2个月内进行答复,否则将停止优先审查并按普通程序处理
A会晤地点可以由申请人选择
B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以约请申请人会晤,申请人亦可以要求会晤
C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会晤记录可以代替申请人的正式书面答复或者修改
D审查员可以与申请人就发明和现有技术的理解、申请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电话讨论
A在原申请的说明书中保留X、Y的内容,权利要求书只要求保护Y
B在原申请的说明书中删除有关X的内容,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X和Y
C提交分案申请,在其说明书中删除有关X的内容,权利要求书只要求保护Y
D提交分案申请,在其说明书中保留X、Y的内容,权利要求书只要求保护X
A代为修改权利要求书
B代为放弃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部分证据
C代为接收口头审理中当庭转送的文件
D代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A专利权具有排他性,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人未经其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该专利技术
B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专利权人即获得在专利有效期内不受他人约束、自由实施其专利技术以获利的权利
C专利的排他权本质上是排除对专利权所保护之知识产品的非法侵占、妨害或损毁
D各国专利制度均涵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专利
A乙实施的技术已经记载在2008年8月30日公布的丙的发明专利申请中
B乙实施的技术已经记载在2008年3月1日申请、2008年10月16日公告授权的丙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
C含有特征L、M、O的技术方案已经记载在2007年1月10日公告授权的丙的专利中,含有特征L、N、O的技术方案已经记载在2008年3月10日公告授权的丙的专利中
D乙实施的技术已经在2008年3月1日出版的某科技期刊上刊载
A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B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C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D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A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声明中写明的在先申请信息应当与该申请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的记载一致,除非国际局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传送通知书以表明所涉及的优先权要求已经失去效力
B申请人认为国际阶段的优先权书面声明中某一事项存在书写错误的,可以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同时或自进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改正请求
C在国际阶段中,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填写符合规定,但由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优先权要求费、而使其中要求的一项优先权被视为未要求,申请人可以在进入国家阶段后请求恢复该项优先权
D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没有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的,应当在进入声明中写明
A专利权人与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就使用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B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C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D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A甲公司可以向重庆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B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丙酒店
C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D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向受理法院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A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B当事人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
C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侵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要求原告提交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原告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
D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A因为乙与甲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签订正式详尽的合同,所以乙在产品开发中制造、使用甲的专利产品的行为属于侵犯甲的专利权的行为
B即便乙与甲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签订正式详尽的合同,乙在产品开发中制造、使用甲的专利产品的行为也不属于侵犯甲的专利权的行为
C乙在所销售新产品上标注甲的专利号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的行为
D乙与甲签订的《专利使用协议》中明确约定“乙可以在产品中标注甲的专利号”,因此乙在所销售新产品上标注甲的专利号的行为不构成假冒专利的行为
AX=100~250
B30≤X≤200
CX=200~250
DX=95~250
A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B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C无效宣告请求人
D被控侵权人
A在判断能否享有优先权时,应当判断在后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记载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中
B在后申请记载两个技术方案,在先申请的只记载了其中的一个技术方案,则在后申请的两个技术方案都不能享有优先权
C在后申请记载了两个技术方案,这两个技术方案分别记载在不同的在先申请中,则该在后申请的两个技术方案都能享有优先权
D如果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仅记载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中,而没有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该技术方案也能享有优先权
A由于原驳回决定已被撤销,因此原审查部门应当对刘某的专利申请直接授予专利权
B刘某的专利申请将返回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
C原审查部门补充检索了新的对比文件后,可以依据该对比文件再次驳回刘某的专利申请
D原审查部门不同意复审决定的,可以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再审
A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改正引用关系上的错误
B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增加通过测量说明书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
C根据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独立权利要求重新划分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
D将手绘说明书附图改为内容一致的机械制图
A日本专利局
B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
C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
A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B已享受过外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
C已享受过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
D已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
A张某可以在该提前公布声明中附加若干条件
B若该提前公布声明符合规定,则该申请在初步审查合格后立即进入公布准备
C若该提前公布声明符合规定,张某在该申请进入公布准备后要求撤销该提前公布声明的,该要求视为未提出,申请文件照常公布
D若该提前公布声明不符合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
A该转让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
B该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C该转让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
D该转让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后方可生效
A请求人口头审理之前提交的上述台湾专利文献
B请求人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上述韩国出版的专业杂志文献及其译文
C请求人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上述《化工原料手册》和台湾专利文献公证书
D请求人提交的上述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
A甲的专利申请X享受6个月的宽限期,因此甲的展出行为及乙发表的论文均不影响该申请X的新颖性
B甲在展览会上的展出行为不影响专利申请X的新颖性,但影响申请Y的新颖性
C乙独立完成发明并且在甲之前提出了专利申请,因此乙的申请具备新颖性
D甲和乙的专利申请都不具备新颖性
A删除权利要求1和2
B合并权利要求1和2
C在意见陈述书中详细说明了权利要求1和2具备创造性的理由
D修改说明书,完善对应权利要求3产品的技术方案
A公司提出的是该仿古瓷砖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B公司提出的是关于该仿古瓷砖外部构造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公司提出的是关于该仿古瓷砖原料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原料配方无法从瓷砖中分析得出
D公司提出的是关于该仿古瓷砖的制备方法专利申请
A根据说明书中的实施例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即将说明书中记载的某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
B删除权利要求1,将从属权利要求2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
C将权利要求1-2修改为制作转笔刀方法的权利要求
D删除权利要求1-2,将原权利要求3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
A权利要求1和2之间具有单一性
B权利要求1和3之间具有单一性
C权利要求1和4之间具有单一性
D权利要求3和4之间具有单一性
A申请人应当于2017年6月20日前办理补正手续
B申请人应当于2017年6月20日前提交修改后的请求书以及该生物材料的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C该申请中,保藏日期晚于最早优先权日,因此生物材料的内容不能享有任何优先权
D申请人可以声明撤回部分优先权要求或者声明该保藏证明涉及的生物材料的内容不要求享有优先权,以满足保藏日的要求
A涉案专利为蛋糕的外观设计,其设计模仿的是自然界青椒的原有形态
B涉案专利为玩具汽车的外观设计,其形状.图案.色彩与现有甲壳虫汽车的形状.图案.色彩仅有细微差别
C涉案专利为电饭煲的外观设计,其与申请日前已经公开销售的一款电饭煲仅在开盖按钮的形状设计上不同
D涉案专利为盘子的外观设计,其形状与现有的一款盘子的形状相同,其边缘一圈图案与一款布料上的圆环形图案相同,图片显示盘子底色为浅黄色,图案为金色,但简要说明未声明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A商号权
B在先专利权
C肖像权
D著作权
A金某受所在公司指派,临时到另一家公司参与某产品的研发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B吕某退休一年半之后作出的发明创造
C王某主要利用本单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作出的发明创造
D刘某在外地休假期间完成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
A2011年3月12日
B2011年6月15日
C2011年7月6日
D2011年7月22日
A在 2011 年 6 月 1 日提出复审请求,并同时缴足复审费
B在 2011 年 6 月 16 日提出复审请求,并同时缴足复审费
C在 2011 年 6 月 1 日提出复审请求,并在 2011 年 6 月 14 日缴足复审费
D在 2011 年 6 月 16 日提出复审请求,并在 2011 年 6 月 20 日缴足复审费